广州交警原副支队长受贿370万受审

2012年10月31日04:39  南方都市报

  南都讯 记者吴笋林 实习生王骞 2010年初,广州市依照公安部规定全面升级机动车检测系统,一律停用旧的检测系统。白云区人禾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负责人黄集洪为了利用旧系统牟利,向时任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队长的李伟强、车管所所长李斌分别行贿370余万、340余万元。昨日李伟强、李斌两人受审,对指控均供认不讳。

  副支队长分29次收370万

  2007年5月,李伟强出任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队长、党委副书记,并分管车管所工作。李斌任其下辖的车管所所长。广州市人禾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是白云区区域内机动车年审定点代办站点,该公司负责人黄集洪为了与交警支队和车管所“搞好关系”,于2007年10月开始向李伟强输送好处,从2007年至2012年5年间,黄集洪一共向李伟强行贿29次,共贿送现金370万元,另外还送给李伟强一套价值2.2万多元的养生设备。

  违规同意检测站延用旧系统

  2009年中秋前的一天,黄集洪约李伟强和李斌吃饭,饭桌上分别送上一个塑料袋,其中李伟强的贿款是30万元。黄集洪提及即将全面实施的机动车年检新系统问题,希望继续使用旧的系统。他说,由于新的检测系统比较严格,检测速度慢,一天过不了几辆车,赚不到钱。而旧的检测系统没那么严格,许多不符合规定的车辆仍可通过年检,为此检测站车流量比较大,才有利可图。法庭上,李伟强称自己未当场表态。

  黄集洪为了让李伟强同意,在对方到检测站视察时,故意造成使用新系统导致广从路堵车的假象,申请到了交警队要求尽快解决检测造成拥堵的书面材料。李伟强最终同意人和机动车检测站在上午可以使用旧系统,12点过后再采用新系统。

  车管所长称碍于上司面子才收钱

  广州市于2010年1月1日开始全面使用新的机动车检测系统,并规定一律停止使用旧系统检测。统计显示,在人禾机动车检测站违规延用旧系统期间,约10 .9万辆机动车通过了年审,而这些车不少是在新系统中不合格的车辆。

  车主洪先生说,机动车年审费用约两三百元,不合格车辆的车主只要支付百元左右的好处费,检测站一般就会让车辆通过年检。

  李伟强、李斌受贿案昨日由广州市中院分别一审,两人对检方指控的罪名及事实基本上供认不讳。李伟强辩称他受贿后,并未为黄集洪提供帮助和牟取利益。李斌则称自己收钱是碍于上司李伟强的面子,害怕不收影响自己的前途。

  据悉,李伟强、李斌审讯期间还检举揭发了他人的犯罪事实。目前,该案尚未宣判。

(原标题:广州交警原副支队长受贿370万)

(编辑:SN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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